(2015山东济南)2008年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中明确禁止的教师行为是()。
不得严厉批评学生
不得进行家教服务
不得顶撞家长
不得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
D项是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在“教书育人”方面明确禁止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