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,在工程发包中:
必须把工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设备采购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
应当把工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设备采购逐一发包给不同单位
可以把工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给一个总承包单位
不能把工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
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二十四条。